家里爷爷、奶奶都在,有大姑、大伯、我父亲,姐弟三人。
分家的时候我大伯和我父亲各有一个宅基地,我大伯自己翻盖了房子,房子翻盖申请都在我大伯名下,我们家没有翻盖房子,老房子还是我爷爷当年写的申请盖的。由于最近几年要拆迁,所以想在翻盖房子申请不可能会被批准。
最近城中村改造,我们村可能要拆迁,将来会分房子,看我大姑的意思是准备以房子是我爷爷申请的理由,要求也分一套楼房。
当年分家的时候也没有写字据,现在该如何规避将来的争分房子的问题?
有分家协议,但是都是当年口头达成的,现在房子我们也没有翻新,还都是我爷爷当年写申请盖得房子。是不是现在房子还是属于我爷爷的财产?现在有什么补救措施吗?因为拆迁还有几年,我现在只是想先把事情考虑到,避免到时候大家挣红了眼。
有分家协议,但是都是当年口头达成的,现在房子我们也没有翻新,还都是我爷爷当年写申请盖得房子。是不是现在房子还是属于我爷爷的财产?现在有什么补救措施吗?因为拆迁还有几年,我现在只是想先把事情考虑到,避免到时候大家挣红了眼。
追答您好,对外来说,房屋还是您爷爷奶奶的财产,拆迁所获收益归属您爷爷奶奶所有。
您爷爷奶奶可以处分财产。
当然,现在您爷爷奶奶给你家出具分家协议也是可以的。
补充分家证明,是否需要到法院做公正?
相当于是写一份分家证明
请问只需要我爷爷奶奶签字、按手印就行了吗,是否需要我大伯和我大姑同意?
请问是否需要到法院对证明做一份公正?
请帮忙说一下具体操作,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