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世时,父亲和母亲请我舅舅和一位邻居给我和弟弟进行分家,并签了分家协议(没有进行公证),现在我母亲去世了,父亲以房产证是他的,想要回分给我的房子,请问分家协议还有没有效力?父亲是否有权终止分家协议的内容?
《分家协议》需满足四条法律规定,不符其一则不具法律效力。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代书遗嘱发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4个条件:
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代书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时间;
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