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归男方,离婚协议书里约定女方和孩子有永久居住权,这条受法律保护吗?男方若想变卖房屋,需要征得女方同意吗?若女方坚决不同意,男方可以卖吗?这种情况下变卖房屋女方可以得到房款的多少作为赔偿?
您的意思是,按照协议书约定,这个房子女方和孩子可以一直住下去,是受法律保护的是吧。
我只是想确认上面这个问题,而您的回答是履行起来可能会有麻烦,所以我再想确认一下是不是从法律上讲这个房子女方和孩子可以一直住下去,麻烦指教,多谢!
追答意思是:
1、这约定不违法,可以有效。
2、这约定比较特殊,实践处理起来对双方都可能有麻烦。不是一种理想的约定方式,因为容易起争议。这就不是简单能预料和说清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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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女方同意男方卖房子,一般可以主张占房款多大比例的补偿呢?
追答这个没有法律规定,诉到法院也解决不了补偿数额,双方自行协商。
追问呵呵,那我就在离婚协议中加一条,女方及孩子拥有房子的永久居住权,若男方要出售该房,须经得女方同意并补偿女方50%的售房款,这样可以了吧?
追答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