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前妻的离婚协议里提到有房产的二分之一,父亲有永久性居住权,特别约定该房产所有权人不能处分

父亲和前妻的离婚协议里提到有房产的二分之一,父亲有永久性居住权,特别约定该房产所有权人不能处分房产证是父亲和前妻所生女儿的名字,我是父亲再婚生的小女儿,现在父亲没了,我和妈妈有什么权利吗

逻辑顺序是这样的:
1、你的父亲对房屋享有二分之一所有权;
2、这二分之一所有权在你父亲再婚后,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不纳入婚内财产进行分配;
3、你父亲死亡后,这二分之一所有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要进行法定继承权分配,假设你父亲的父母不在世,目前所知晓的参与遗产分配的法定继承人是你、你母亲和你父亲的另一个女儿;
4、因此,对于该房屋,你和你母亲均具有1/2乘以1/3,也就是1/6的所有权,你和你母亲共计所有1/3,剩余2/3归你父亲另一个女儿所有。追问

有的人说房屋产权以登记发证为准

追答

房屋的现有状态以登记为准,但未来状态以合意和法律为准。比如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付款后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过户。你的问题是遗产继承问题,是法定的财产权利变化,要求实现这种变化是你的法定权利。

追问

没太懂

说那离婚协议是针对父亲的,他没了就没有效了

追答

有效,你作为继承人可以代位你父亲行使权利。专业的术语你可能不好理解,但相信我就对了。

追问

谢谢你

他大女儿是不是有随时卖的权利?或者说我们在这住人家有随时撵的可能?

追答

你要做的是这些:一、先和大女儿协商,进行房屋更名。二、如果协商不成,收集你父亲的离婚资料,死亡证明,你和你父亲的亲属证明,直接到房管局进行更名。三、如果房管局更名不成,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房屋进行确权。

追问

协商的找给她的那部分钱,如果没有钱就的等她怎么分配了呗

追答

协商是协商房屋登记的更名问题,至于她卖房子或者她撵人,都是风险,你们应该尽量在发生之前完成更名。如果更名前就发生了,那再协商分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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