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亲于1993年共同购得一房,当时房屋户主姓名只写下我父亲一人之名。2005年,父亲因病逝世,母亲想将此房户名改为自己名下。
根据继承法,此房属我父亲之遗产,夫妻各占一半。我母亲理应已占有此房一半所有权,关于另一半,则为我父亲上一辈亲属(即我爷爷、奶奶)+下一辈亲属所有(即我)。我爷爷早年间已去逝,但在爷爷生前,曾娶3个女人为妻,其中一个为我父亲母,另外二个只能算大小妈(此二位女子在我爷爷逝世后没与我父亲有任何联系,现在也不知所综)。
现在我想咨询一下:
1,我父亲上一辈亲属,是否单指我父亲的亲生父母?
2,如果不是,那我爷爷生前另二位妻子(并非我父亲生母,对我父亲没有任何抚养行为)是否同等享有我父亲另一半房屋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