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受理期间公司注销了

劳动仲裁受理期间公司注销了,劳动仲裁委员会,告知没有主体没有办法仲裁,告知我他们出裁决书,叫我到法院起诉原法人和股东,难道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变迁诉讼对象提交法院么,要老百姓自己出去找律师么?或者自己写诉状。自己不会写,自己承担高昂的律师费。

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劳动仲裁过程中公司注销,仲裁申请人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然后变迁诉讼对象向法院起诉,向相关组织或个人追讨劳动报酬。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如果已经清算完毕,那么劳动者可以将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法律会尽可能的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益都不受到损害,所以即使公司已经破产或者是注销,都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企业已破产仍然需要清偿债务,大部分情况下是通过破产清算来对公司资产进行变现之后偿还债务。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的注销证明需要到公司登记机关开具,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他公司收购时,要去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的资格,公司注销登记应该在本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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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3
首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在处理的你案件过程中,单位注销,是需要你自己去法院起诉的,因为劳动监察在处理案件中可以对单位进行防注销,就是给工商局送达一份函,在案件办理中单位不能注销,但是仲裁有没有这个程序就不太清楚了,你去法院起诉的话可以找法律援助,是不收钱的。追问

法律原装不得行的,我去街道问了,法律原装是指要回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而且年收入不足550的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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