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诉申请撤销劳动仲裁,我是个人,需要写答辩状吗?

其实事情非常简单,公司就是拖延时间而已
上诉书就是否定裁决,强词夺理毫无依据,仅此而已。也没有什么新证据。
所以,我还需要写答辩状吗?
另外,这种案子,法院会当场判决吗?

一、问题1回答:

写答辩状是您的权利,如果您认为事实非常清楚,证据也很扎实,用人单位无法辩驳,那可以不写答辩状。但您须承担可能因为准备不充分带来的风险。

二、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问题2回答:

没有规定法院须当庭宣判。视情况,法院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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