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7-02
劳动法规定,周六周日上班的,可以安排串休,如你所说,你是6月16日请了半天假,那你只是要补半天休好了。
如果7月30日大家都不上班,你上班也没用啊,你多补了半天休,从工资上看,你应当少发半日的工资。
这个调休是单位统一安排的,没有考虑你的个人问题,我想你应当与单位协商,如果你在7月30日或其他时间再上半天班,就补齐了。
如果是不可补的,你总计少上了半天班,但这个班,不应算做是7月的。
不过,我想这点事还是沟通一下好,太较真 了,还怎么干呢,企业文化如果正的话,不会因此而打消你的积极性的。
怕什么来什么,面对一下又如何,找人事部谈一下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