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能得到补偿吗?补偿金是谁付呢?实际工作单位还是鉴合同单位?

如题所述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应该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个单位。

  因为,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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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2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工是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与实际工作单位形成的是用工关系,因此,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你是与派遣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如果派遣单位不再与你续签合同或者与你续签的合同条件低于之前的合同,那么由派遣单位按照你的合同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支付标准是每满一年给你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你的合同是3年,则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补偿金给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12
可以得到补偿,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支付。
第3个回答  2015-08-22
我在公司面试后上班,但公司让我与前程无忧签订了2年合同,现公司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不续签合同,紧接前程无忧寄来一份终止合同通知书,请问补偿金该谁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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