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7年10月份入职,至今年5月底单位于我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请帮忙计算下能有多少补偿金?

月工资2350,每月有1000元异地调动工作补助,年终花红3000

如果合同工未到期,公司无理由解除的话要按照正常补偿的2倍补偿。如果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还要附加1个月的工资(工资按照你当年的平均工资2350+1000=3350赔偿)补偿。如果企业不干,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下面条款供参考: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另外,如果企业未缴纳社保或其它违法劳动法行为的的话,也要补缴社保或给你经济补偿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27
5个月工资呗。。。
第2个回答  2012-05-31
请问您是哪一个省,哪一个市的?毕竟每个地区规定有一定差别。
第3个回答  2012-05-27
同意上面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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