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拖欠我们三个月的工资,然后前两天我们找经理问他什么时候能发工资的时候他说还要等几个月,当时还让我们签个单子 ,条款是我们辞职,在一定时间内给我们把三个月工资结清,但是也不肯定能结清,我们当时都不愿意签,最后他把我们开了,合同到期是在2012年9月30号,到期以后说是要续签,我们把合同书交了上去了都,最后又干了一个月,这个月相当于是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时候上的班,现在合同过期已经一个月多了,老总突然说要解雇我们,让我们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按照法律解雇员工应该是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我们现在去仲裁告他,有20多人把,让他不但补发工资,还需要让他赔偿我们各种损失,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果就是我们胜诉了,他要是真的没有钱,一直不给我们发这个钱我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