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企工作超过十年,在公司本部工作五年,后调到江苏地区做业务;2015年8月江苏有新任大区经理管理,我的岗位由业务转为工程管理;2015年12月公司本部通知我,有新人接替我的工程管理工作,告诉我不能转回业务,并问我个人工作意向;在此之前,公司没有跟我任何沟通。我觉得公司是在通过调岗逼迫我主动辞职,因为我跟新人大区经理配合工作有分歧。请问该如何处理
方法一:公司随意调岗,首先要看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有没有进行约定,若是有固定公司随意调整岗位,做为劳动者可以拒绝若公司强行调离逼迫其离职是属于变相精减人员,做为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维权。
方法二:若是没有对于岗位做固定,也即是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愿意服从公司安排调整岗位的情况,那做为员工只能服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事项执行。
内部调岗,系为满足公司人员需求及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在公司内部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包括内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降职等。
如果你已经决定要调岗,一定要有三方的同意:原所在部门领导的同意,接收部门领导的同意,HR人力资源部门的同意。也就是说有人愿意放你走,有人愿意接收你,同时不违反公司HR部门的规定或者原则。
调换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调岗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必然需要;调岗必须不具备惩罚性和侮辱性;调岗职位必须与原职位有关联,待遇必须与原待遇持平或上升,而不得下降;调岗必须符合员工实际情况,“因岗设人”,不可“因人设岗”,人职匹配越高越好;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岗位,必须由用人单位举证;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