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2008年1月1日的到不续签期间必须依法给予劳动者补偿,2008年1月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的,只能协商补偿。
你的身份是劳务工,协商对象就是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如果不给予经济补偿,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要求双倍赔偿。
法规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及第(五)项;第四十七条;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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