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子女可以参与分割吗?申请宅基地的时候,孩子已出生,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我的户口在北京农村,丈夫与我登记结婚后从河北迁入的,户口本上我为户主。婚后2年申请的宅基地,当时孩子已经出生。现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请问宅基地房产怎么分割?宅基地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是男方,下面的家庭成员里写有我和女儿的名字。女儿现已成年,请问女儿能与我和男方共同分割宅基地房产吗?这宅基地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同财产?若是后者,成年的子女可以参与分割吗?
孩子上学时户口已农转非,会影响到分割宅基地房产吗?

1、孩子已出生申请宅基地,按照人均面积计算,孩子有权分割;
2、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子女无论成年与否均有权分割!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21
基于你所述情形,你夫妻建房时子女还未成年,因此该房产为你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无权参与分割,另外子女的户口性质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无关联。在你们夫妻无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共同分割共有财产即可。
第2个回答  2010-12-21
根据农村集体管理条例,宅基地的所有权应该为集体所有,离婚的夫妻财产指宅基地上的房产,由夫妻双方分割。子女无权分割,但为了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女方可多分得一部份。成年子女则无权分割。
第3个回答  2010-12-21
夫妻共同财产。女儿没有权利分割房产。
第4个回答  2010-12-22
我觉得是两夫妻分,与子女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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