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在北京农村,丈夫与我登记结婚后从河北迁入的,户口本上我为户主。婚后2年申请的宅基地,当时孩子已经出生。现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请问宅基地房产怎么分割?宅基地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是男方,下面的家庭成员里写有我和女儿的名字。女儿现已成年,请问女儿能与我和男方共同分割宅基地房产吗?这宅基地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同财产?若是后者,成年的子女可以参与分割吗?孩子上学时户口已农转非,会影响到分割宅基地房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