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公司未经允许把我们的照片做成海报在店门口宣传

半个月前拍了一组婚纱照,还没有去取。今天经过发现店门口贴了我和男朋友的巨幅海报做为宣传,摄影公司连招呼都没跟我们打一声。这算侵犯我们肖像权吗?
晕,当时没想那么多,什么合同也没有签啊!也没有口头协议没有证人。

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影楼对你们的照片享有著作权,但是如果影楼要用你们的照片做宣传,是属于营利性使用照片,须事先取得肖像权人的许可。所以可以向影楼要求赔偿或道歉等。这是高院对此类侵权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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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30
建议先仔细看看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后再说!如果没有合同,绝对是侵权(前提是双方事前没有口头协议且没有证人)。
第2个回答  2011-01-31
一般来说摆出来之前需要和客人签一个使用协议,允许用作宣传才可以用作商业宣传,否则应该是侵权。没有使用协议就是他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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