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5-19
未成年人应如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处分房产应遵循哪些原则?《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未成年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应当使用户籍所载姓名,并由其监护人代为登记。签字。
虽然由其监护人代为登记,签字。但在处分房产时则与一般房地产转移、抵押不同。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该旅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技术规程》中2.6.4条还规定: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处分房屋的,监护关系不是人民法院等指定的,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关系公证书且房产处分有利于被监护人。这样就限定了处分未成年人房产的目的,也就是处分房产只能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因此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在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时,提供存在监护关系且处置房产是为了被监护人利益的公证文书。
哈房发【2004】21号《房屋权属登记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时,监护人必须办理监护关系公证,并在公证书内标注处置目的有利于被监护人的情况说明后,方可办理房屋转让或抵押登记。
你必须确定当时你是否已经成年或未成年!有足够充足的证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