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 遗产继承问题

我父亲和母亲离婚后,我被判给父亲,后父亲娶继母,婚后生有一子,请问如果我父亲先走,那他的财产第一继承人是不是我继母,我有权利继承吗,如果没有权利继承,那么财产就全归继母了,那等到继母走后,她是不是可以通过写遗嘱将继承下来的财产全留给她儿子?我家原来住的平房,他们婚后拆迁,现有一套楼房。谢谢

继承在我国有三种,一者法定继承,二者遗嘱继承,三者遗赠。

你父亲如果写了遗嘱,那么按照遗嘱执行,可以全给你,也可以不给你,都是可以的。

若令尊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执行之。

你和继母,以及同父异母的弟弟都是继承人,都有权继承,一般是各自继承三分之一,当然,你的继母作为配偶,应该先取得夫妻财产的一半,你们三人在就另一半继承之。

对于你的继母的财产,她当然有权一分也不给你,她如果没有遗嘱,而你们之间又存在抚养关系的话,则,你可以和弟弟共同继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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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06
1楼兄弟说的很专业,我就不在回答了。
第2个回答  2015-08-24
与我有什么关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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