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都是再婚的,各有各的婚前财产(房子,车子),他第一次婚姻时有个女儿(归前妻,他每月出抚养费),我们现在也有了一个男孩,想知道在没有事先立遗嘱的情况下,如果我老公先去世,他的婚前财产,我,我们的儿子,他初婚时的女儿这三者之间的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婚后共同财产,他女儿有继承权么?前妻是没有继承的权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