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的简单案例分析

一、某研究所在运输放射性铅盒时,路途中一只放射性的铅盒从车上掉下来,八岁的小明捡到后取出其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为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吴明的医疗费和其他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二、甲乙两家各有小院,隔墙而居,院墙高两米,一天,甲家夫妇务农,将两岁的孩子丙锁在院子里玩耍。不巧,乙家的一只公鸡飞院墙,将丙的眼睛琢上,甲家为此出医疗费近万元。对甲家所受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答案为一、某研究所 二、应主要由甲家承担,乙家给与适当补偿!
为什么会这样不同的结果呢?
亲爱的网友!能附上相应的法律条款么!不胜感激!

不同的结果那是因为两个是不同的侵权行为,一个是特殊的侵权行为,一个是一般的侵权行为。
一般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的责任原则,即是侵权人必须在有过错的责任下才承担责任。
特殊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的责任原则,即侵权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

而在本案中,一是特殊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二是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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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8-03
一:主要是研究所的责任,付全责。
二:主要是甲父母的责任,没有尽照顾义务,主要责任是其父母,如果付了照顾义务的话,这样的伤害事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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