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在国外遭遇车祸,临终前立有有效的遗嘱。但是这份遗嘱对A的妻子B不利,B想通过转移遗嘱的方式,把外国律师办理的遗嘱转移到国内律师的手中处理,请问可行吗??因为我知道 律师办理遗产继承方面的资费是以遗产额度的百分比计算的,虽然具体的百分比我不清楚……有没有人举例说明一下?如果转移到国内的律师办理,就可以避免遗嘱规范下进行的很多问题,这是作为妻子B的考虑,所以我想问的是如果B想转移到国内她聘请的律师手中,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