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买啦一套房子 交啦百分之二十的首付 签订啦购房合同 也在房管局备案啦 贷款也下来啦 不过我还没签字 所以款还没给我 现在我想退房 可是购房合同里面没有约定买房退房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 现在我该怎么办 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 在线等
那如果对方要求我继续履行合约怎么办? 合同里面有一条是说买房如果超过约定的期限30天卖房可以解除合约 并支付全房价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如果卖房要我继续履行合约 我是否可以按这一条来退房?
追答你是不是有错别字?条款分析不能有模棱两可的地方,如果有错字请更正一下。
追问合约里面没有约定买方退房怎么来支付违约金 不过有一条说 买方如果超过约定支付房款的30天 也就是说我如果超过约定缴纳首付的时间30天 卖方可以解除合约 买方需要向卖方支付累计房价的百分之二做为违约金 当时我缴纳拉百分之二十的首付 约定好今年六月十号交房的时候再付百分之十的首付 现在我不想买啦 想退房 到现在已经超过啦三十天
追答退房是作为购房合同一方当事人所行使其合同解除权的表现,你和银行之间是借贷关系,而与销售者之间是房屋买卖关系,两者是独立的法律关系。
作为债权人,银行有权要求贷款人按约还款,但无权干涉他作为买房人的解约权利。只要你能够拿出解除购房合同的法律依据,不管是否已经取得按揭贷款,都有权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如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可依协议行事,也可对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退房。
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例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你解除合同(肯定不付款了,这就是违约),自然就会超过约定支付房款30天,已经明文约定支付2%的违约金,你是要付的。这个不叫没有约定违约金,这已经明明白白写清楚了。至于是否一定是支付2%的违约金,你要详细研究你的合同,上面一般是会写得很详尽的,无论从二手房中介买,还是从开发商买。
可是合同里面约定的退房条件里面没有说买方单方面要求退房时怎么支付违约金 只有刚才我说的那一条 那一条也是需要卖方来解除的 可如果卖方要求我继续履行合同 买房的话 我怎么办 能退吗
追答= = 合同那么多页,你细读了吗?
如果没有写你这种情况,那你就与卖方协商,如果他们不同意,就选择诉讼或仲裁。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比如说,业主发现墙体出现裂缝,可提出与开发商共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不会对房屋主体结构构成影响,并可以修复,法院将不予支持业主退房请求。但若鉴定后发现裂缝无法修复,法院则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请求,同时会判鉴定费和业主的装修费由开发商支付。
简而言之,为啥要退你得有个理由。你现在就是单纯不想买了,那就跟卖方商量,一般人家也不会赖着非要你买的。你不想买,那责任就是你的。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就是说如果卖方只收你2%的违约金那就算了,如果收的更多,你不满意,你俩就诉讼,上法院协调看到底多少钱,法院判多少就是多少了。不用担心退不了,退是能退,人家多扣你钱呗。房子还在人家手里,再卖还能卖原价,但是从你这多拿了好几千到好几万(假设),人家这是白赚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