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提出给我调岗,我不同意,就没去新岗位报道,每天仍然去老岗位上班,单位把我打卡数据取消了,我就拍照打卡上下班。三天后,单位以旷工为由把我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要我签字确认,限我五天之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责任自负。
我不服单位的做法,因为我没有旷工,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并领取失业金。但如果领取失业金就要先到单位办理辞退离职手续,这样是否表示我认可了旷工辞退?那我劳动仲裁的赢面是否会变小?如果先去劳动仲裁,过了五天,单位可能就不给我办理辞退离职手续,我就领不到失业金。请各位帮忙支支招,谢谢!
那么现在你是想要走还是不想走呢?既然也是打算要离职了,跟公司恶意辞退的结果也还是你离开了吧,那不也都是跟自己要离开的目的一样吗。还是说现在被恶意辞退伤到你的心了,反而又不想走了?还是说公司没有结算那半个月的工资或你想要更多的补偿而没有得到就被“扫地出门了”。
如果是工资没发,这个你是有权利去讨要工资的,也有权利去投诉维权维护你的利益,完全合理合法。
如果是你想要更多的离职赔偿,那就要看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了。
如果是公司解雇你的被动离职,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解雇,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也是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是半个月工资,公司没有提前30日通知而直接解雇的,加1个月工资,计算标准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你是主动离职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主动辞职的情况,用人单位是不用赔偿经济补偿金的。如果你不按流程走,直接走人的,有的公司还有可能追究你“不辞而别”的违约行为。
所以现在你都没想清楚自己究竟要做什么或者出于什么目的行事,想清楚再说吧
请仔细看我的描述,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先去办理了离职手续是否就认可了旷工辞退,这样劳动仲裁的赢面是不是就小了。过了五天,单位不给我相关手续,我就领不到失业金。现在我该怎么办这事儿?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请仔细看我的描述,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先去办理了离职手续是否就认可了旷工辞退,这样劳动仲裁的赢面是不是就小了。过了五天,单位不给我相关手续,我就领不到失业金。现在我该怎么办这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