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进入公司,每年签约.到08年后新劳动法出台就签了到09年的,再也没签合同.服务至今.最近人员变动,在待遇上不公正.想走人了,如何才能保障自己呢?1.有工资条 工资卡证明,在职2.有正常的四金连续的记录3.公司没有考勤卡,考勤记录没有迟到记录,工资上没有扣有因辞到早退的扣款,如果我不想干了,不正常上下班,等公司来让我走人的话.会对自己的维权有影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