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要求双倍工资?第八十二条劳动法是否合适我?现在公司到底应该赔偿我多少?

我在北京20120919进入一家公司20130204不干的 这期间他们一直都没有和我签过劳动合同 之所以干到过年是店长说过年可能会有奖金 后来到我走的时候店长看我才十八岁不懂法律忽悠我 不给我奖金说总公司没给我发 我现在也不要那个奖金了 一心就想告他
工资都是通过总公司打在各自银行卡里的 但是干的前三个多月我还没有自己的银行卡所以都是打在店里的银行卡然后让小店店长帮忙取出来的 这是不是就告不了了? 我特意拍了些在那家店里上班的景象 可以拿这个告他们吗?
谁能给我制定一套方案 感激不尽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具体的你的问题,公司应对自2012年10月20日起至2013年2月4日这段期间给付双倍工资。另,根据相关规定,劳务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不负仲裁结果才能起诉的,所以根据你的情况建议先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至于工资的领取问题关系不大,只要你能证明他发给你的工资多少就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2-19
  就你所说问题,回答如下:
  1、如果你与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996年9月5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2、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公司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你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你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公司向你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3、公司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凭证: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公司向你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你填写的公司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①、③、④项的有关凭证由公司负举证责任。
  (劳社部发[2005]12号)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你手中的银行卡和照片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5、公司违法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还可以提起诉讼,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劳动合同法》第77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1
1、你不记得工资多少这个先不管,直接拿北京同行业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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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你有么?具体看: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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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上述确切证据,其他的简单了,拿第一条说的计算基数去计算双倍工资差额、补偿金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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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另外还有补交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问题需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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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免费,具体看《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仲裁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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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2-19
2012年10月20日到2013年2月期间的双倍工资你可以主张,如果单位没给你交社保,也可一并主张要求赔偿,先走劳动仲裁程序,对结果不服,可起诉到法院。工资单,银行打卡纪录,工资表,工作证或工作服,同事证明等都可以做为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想索赔,要尽快处理。祝你顺利!
第4个回答  2013-02-19
你没有什么证据很难告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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