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2-19
就你所说问题,回答如下:
1、如果你与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996年9月5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2、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公司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你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你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公司向你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3、公司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凭证: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公司向你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你填写的公司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①、③、④项的有关凭证由公司负举证责任。
(劳社部发[2005]12号)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你手中的银行卡和照片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5、公司违法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还可以提起诉讼,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劳动合同法》第77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1
1、你不记得工资多少这个先不管,直接拿北京同行业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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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你有么?具体看: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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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上述确切证据,其他的简单了,拿第一条说的计算基数去计算双倍工资差额、补偿金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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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另外还有补交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问题需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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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免费,具体看《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仲裁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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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2-19
2012年10月20日到2013年2月期间的双倍工资你可以主张,如果单位没给你交社保,也可一并主张要求赔偿,先走劳动仲裁程序,对结果不服,可起诉到法院。工资单,银行打卡纪录,工资表,工作证或工作服,同事证明等都可以做为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想索赔,要尽快处理。祝你顺利!
第4个回答 2013-02-19
你没有什么证据很难告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