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个多月突然被公司以未通过考核为由辞退,有补偿吗

2012-10-10号入职,11月底办理转正,今天 突然被公司以未通过考核为由辞退,然后说下个月八号前结工资给我(只结算到今天),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不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3个条件: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单位要为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3.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否则属于违反辞退,支付你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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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5
这个你可以与公司协商,你问他们所谓未通过考核具体指的是什么
公司有没有相应的试用期考核制度
要是有的话,有没有告知过你,你自己有没有签字确认过
如果都没有,你可以要求他们赔偿,要是他们不赔偿,你可以去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第2个回答  2013-01-25
有,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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