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判单位为员工补缴社保,这个钱可以付现金吗?

单位未与员工签合同,交社保。劳动仲裁判单位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的社保,以现金形式给员工,而不是去社保局补缴吗?
  因为员工一直没办社保,离开单位3个月现在也没有找到工作。要是单位到社保局补缴的话,员工自己还得出钱交3个月的社保钱。

是不可以的
1、用人单位是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4“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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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07
不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2个回答  2013-06-07
是这样的,劳动仲裁部门裁判结果是有时间限定的,企业补交社保是在3个月以内的前提下完成的。你目前的情况补交的可能性是没有的,但是你可以重新进行个人社保的缴纳申请,不管是以前企业为你缴纳的社保,还是现在你自己缴纳的部分,只要你缴纳满15年,至你到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社保退休养老福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6-07
《劳动法》规定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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