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协议签到了山东省创业集团,一个月以后我们不想在那里了。我们就提出了辞职,领导说辞职就得交违约金3000元。可是协议上没有写交违约金的事。请问我们应不应该交这个违约金。单位这个做法是不是和法。现在学校已经不管这事了,学校给我们的答复就是按协议执行。我问老师说企业收取违约金是不是有标准,学校的答复是企业收违约金没有标准是自己企业定的,企业要多少你得给多少。学校让我们自己去找企业协商。不交违约金企业不给开辞职证明,没有证明离校以后学校要把档案寄到山东,请问我该怎么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