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7月份的时候签了一家私立学校,但是校长让我写的签约日期是9月1号,并且聘用年限什么都没写,就让我填了合同的姓名身份证号什么的,并且没有给我合同,还说要检验我证件把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给我扣了,现在越想越不对劲,这样学校是违法的吗?如果我不想去这个学校怎么办?听说学校很混乱,不送礼给领导就会被排挤,我该怎么办呢? 谢谢啦。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
那我如果在合同上所签的日期,9月1号,之前就告诉学校不去了,是不是还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呢?想走,要做些什么呢?谢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