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申请主管已经签字了,但是人事部却还没有签字,然后我就没有去工作了,算旷工吗?我在成都捷普打寒假工,由于某些复杂的原因,我要离开这里。我提交了离职申请给班长,班长给了文员,主管也已经签字了。但是要部门人事部签字,由于今天是星期五下午了,人事部都已经下班了,签不了。我离职申请上写的12月14日离开,我给文员打电话,她说我可以12月15去拿离职申请签字。然后我由于15号来的太晚了,签不了,而且15号也是星期五,周末不上班。我不去工作了,算旷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