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的是我现在和一个公司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但由于他还没发2011年的年终奖,我就还不想离职,想等他发了我就立马我就去办,可是我在没离职前,又找了一份工作,他们那边马上又要叫我签合同,我该怎么办?我可以签两份合同吗?关于这方面的知深人士,请快快告诉我这无助的人吧?
可以缓签,那我在签的时候告诉他我和另一个公司还有劳动合同关系 他会不会就不要我了啊。
追答不会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 从建立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劳动合同就不违法 可以告诉他们你正在与上一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追问你是律师吗?我能打电话向你请问清楚吗?
追答不好意思 我不是律师
追问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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