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院和司法解释不能做为民法法源

如题所述

说法错误。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院的个别判例不具有法律普遍适用的效力,故而不是法的渊源;但司法解释在我国是可以普遍适用的,它显然属于我国民法的渊源。

我国民法的渊源,即民法法源

1、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①宪法②民事基本法③民事单行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民法规范。

2、法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3、规章。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为贯彻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两高有权就法律适用中的问题作出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包括关于贯彻执行法律的意见、适用法律的解答、就某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等,也是民法的重要渊源。

5、国家政策和习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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