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一个月后走了,辞职书还不批这样走了公司说这样是自离公司不发工资,请问一下大家这样公司是否合法

如题所述

不合法!

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离职,三十天到了后,不管公司批与不批,员工都有权力离开公司;公司不得扣押员工工资,否则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告他乱扣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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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29
  你没有与公司办理相关的手续就擅自离职,已经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即便对你离职行为做出处分,如果还有部分工资,公司也没法给你发放工资。因此,公司目前没有什么过错。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3
不合法,辞职不需要公司批准。不过你要有证据证明公司有收到你的辞职信。否则公司可能会说单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
第3个回答  2013-04-29
不合法,可能看公司制度,需要提前多久提出辞职申请。但详细的可以看下劳动法,百度可以找到。至于你这种情况,建议和老板或人事部沟通,看他们是什么原因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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